依据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该法规定。农民自建住宅主要是低层住宅,通常不涉及公共利益,一般不适用建筑法□□、民法典和《审理建工案件解释(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纠纷,既要依法适用《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又要关照我国农民自建住宅的实际情况,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哪些属于建设工程□□团体餐饮服务宣传文案、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款进一步明确:“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适用本法规定,但是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的适用范围
《解释(一)》第一条明确其调整对象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而根据《建筑法》第二条,“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因规模小□□□、技术要求低□□□□、不涉及复杂资质管理,一般不被认定为“建设工程”,因而《解释(一)》原则上不适用。
农村建房涉及农民切身利益,若机械套用《解释(一)》㊣中严格的合同效力□□□□、工程款支付□□□、违约责任等规则,可能✅加重农民㊣负担,违背“乡村振兴”和“惠农”政策导向。
该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是否履行了宅基地申请和审批程序;施工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如农村工匠证);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农村建房的实际需求(如价格□□□□、工期□□、质量要㊣求)。
工程价款结算:按双方约定或市场价协商,而非《解释(一)》第二十五条的“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
若农民自建住宅超过3层(部分省✅份规定为4层),或涉及经营性用房(如民宿□□□、餐馆)□□、公共设施(㊣如村委办公楼),则可能被认定为“建设工程”,需适用《建筑法》和《解释(一)》,并核查施工方资质□□□□、招投标程序等。
裁判要点:法院认定该房屋属于“低层住宅”,不适用《解㊣释(一)》,而是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承揽合同报酬请求权)判决李某继续履行维修义务,张某支付合理费用。
裁判要点:法院认定该房屋已超出“低层住宅”范畴,属于未取得资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依据《解释(一)》第一条认定合同无效,但允许参照合同结算工程价款,并由施工队承担修复责任。